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11-13 15:34:49
为进一步加强武汉市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我市决定继续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招聘一批2026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安排到武汉市事业单位(选聘生)或市属国有企业(管培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
2、政治素质好,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国内有关重点院校(院校名单见附件1)和国(境)外QS 2026年排名前200高校的2026届毕业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获得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在国内就读的,须取得附件1中本科阶段毕业院校全日制大学学历学位;本科在国(境)外就读的,须取得QS 2026年排名前500高校大学学历学位。
5、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28周岁以下(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且满服役年限的,年龄可放宽2岁。
6、学习成绩优良,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及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学信网标注的专业为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以上报考人员均不包括通过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开放教育)、专升本(含专本联合培养)、职业技能高考等方式取得大学本科或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以及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11月13日(周四)上午9:00至2025年11月27日(周四)下午16:00期间点击本《公告》或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上的报名链接(http://wuhan.nomax.vip/tip/),进入“武汉市2026年选聘生管培生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系统填报说明见附件2),提交报名申请(含上传照片),以及按要求上传综合能力素质评价相关证明材料(上传说明见附件3)。
2、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同步对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岗位或修改信息(含补充上传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中退回补充资料的,应根据资格初审意见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已报名的考生要注意保持通讯畅通,并密切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和相关考试信息。
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在报名系统中导出报名登记表,由本人签名并请所在院系盖章,在2025年11月30日以前将盖章版扫描件发送到指定邮箱whxdxpgp2026@vip.163.com(邮件命名为岗位代码+本人姓名+报名登记表)。
3、综合能力素质评价与资格复审。报名结束后,根据考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上传的证明材料,对考生开展综合能力素质量化评价和资格复审。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8: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不超过上述比例的岗位,可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是否进入面试环节及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在报名系统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武汉组工网公布。
对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岗位,将在2025年12月16日(周二)至12月17日(周三),按照本岗位综合能力素质评价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考生递补进入面试。在此期间,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递补工作结束后,对于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未达到8:1比例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面向未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开展调剂报名工作,相关信息通过武汉组工网发布。
5、打印准考证。参加面试人员应于2026年1月5日(周一)上午10:00至1月10日(周六)上午7:00期间,登录武汉组工网(www.whzg.gov.cn)相应链接下载打印武汉市2026年选聘生管培生招聘面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6、集中面试。面试初步定于2026年1月10日(周六)至1月12日(周一)在武汉集中进行,面试公告和具体时间安排将在武汉组工网发布。面试采取百分制,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专业素养。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能力素质评价20%+集中面试成绩80%)由高到低的原则,划定合格分数线,高于合格分数线的,按照考察人数与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本岗位考察人选(综合成绩同分者,以综合能力素质评价排名靠前者为先);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考察人员名单将在武汉组工网公布。
对于没有达到招聘计划的岗位,经招聘单位申请,可面向未入围考察和体检环节的考生开展调剂报名工作,相关信息将通过武汉组工网发布。
(一)选聘生
1、试用期满聘用到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至管理七级岗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安排至管理八级岗位。
2、试用期满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博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八级岗位,未取得的一般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待取得后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以聘任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未取得的一般聘任到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3、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相关政策和《武汉市选聘生培养管理实施办法》(武组通〔2024〕43号)规定的岗位待遇,享受各区各单位发放的人才补贴及住房、安居等方面待遇。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由招聘单位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4、聘用人员应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试用期一般为1年,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首聘期内,除录用或调任到国家机关工作、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得辞职。
5、选聘生由武汉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管理,市委组织部建立武汉市选聘生干部信息库,跟踪掌握武汉市选聘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符合调任条件的,积极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选聘生岗前培训和往届选聘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选聘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
(二)管培生
1、聘用人员一般安排到市属国企集团总部或重要权属企业的核心业务部门任职。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首聘期一般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比照高级主管级(相当于党政机关正科级)安排职务;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般比照主管级(相当于党政机关副科级)安排职务。
2、聘用人员享受武汉市“学子聚汉”工程相关政策和《武汉市市属国企管培生培养管理办法(试行)》(武组通〔2025〕28号)明确的岗位待遇。首聘期内,市属国企对管培生实行协议工资,所需工资总额执行单列管理,由市政府国资委给予政策保障。对于正式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后,由用人企业报销其体检费及面试和体检往返武汉的交通费。
3、聘用人员应执行国有企业劳动用工有关政策规定以及管培生培养管理办法,包括试用期、考核、职务晋升、辞职等制度规定。首聘期内,除录用或调任到国家机关工作、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学习等情形外,原则上不得辞职。
4、管培生由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国资委负责宏观管理,建立管培生信息库,跟踪掌握市属国企管培生的岗位安排、教育培训、实践锻炼、履职尽责、选拔使用等情况。对于综合表现优秀的,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考虑使用,符合调任条件的,可调任党政机关公务员岗位。市委组织部每年组织新入职管培生岗前培训和往届管培生调训,定期组织召开管培生座谈会,加强培养使用。